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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将于6月14日举行

来源:bob全站网页    发布时间:2025-06-20 17:24:11
产品介绍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将于6月14日(周六)如期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地参加此次考试,现将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整理如下,供参考。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将于6月14日(周六)如期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地参加此次考试,现将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整理如下,供参考。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印制准考证工作已于6月6日9时起开始,考生须尽早打印。

  3. 依次选择考点省份,填写证件类型(一般为身份证),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然后点击“提交”。

  4. 核对准考证上所列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考号)、考点和考场,若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学校教务处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准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赴考,不得携带包括手机在内的电子科技类产品和与考事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1. 考生须按时入场,按座位对号入座,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按时正确粘贴条形码。

  2. 非听力时不得佩戴耳机,结束铃声响起时,须立即停答,依考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考场秩序。

  3.考生须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若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处理,若情节严重甚至违法犯罪**,将由执法机关依法惩处。

  近来有少数不法分子借此机会传播“真题”、“”、“保过”等虚假信息,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购买此类信息,以免遭受损失甚至违法。

  建议考生仔细检查携带的证件和用品,按时赴考,保持身心轻松,做到沉着冷静、稳定发挥。

  江西省2025年上半年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4日12:00—3月21日17:00,详见正文。

  成功完成口试报名的考生5月20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成功完成笔试报名的考生6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试时间为6月14日,四级口语考试时间5月24日(F251次),六级口语考试时间为5月25日(S252次)。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CET-SET)和笔试(CET)将分别于5月24—25日和6月14日举行。详见正文。

  12月14日上午为英语四级笔试,12月14日下午为英语六级笔试;英语四级口语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F243次),英语六级口语考试时间为11月24日(S244次)。

  口试考生可于11月12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考生可于12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入口,详见正文。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CET-SET)和笔试(CET)将分别于5月18日-19日和6月15日举行。详见正文。

  成功完成口试报名的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成功完成笔试报名的考生可于6月7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详见正文。

  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CET-SET)和笔试(CET)将分别于5月18日-19日和6月15日

  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CET-SET)和笔试(CET)将分别于5月18日-19日和6月15日举行。详见正文。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9日6:00-3月25日17:00,详见正文。

  四六级成绩即将公布,能够最终靠进入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查分,也可以用手机中国教育考试网微信小程序查看成绩。

  【导语】: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将于6月14日(周六)如期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地参加此次考试,现将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整理如下,供参考。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将于6月14日(周六)如期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按时、安全地参加此次考试,现将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整理如下,供参考。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印制准考证工作已于6月6日9时起开始,考生须尽早打印。

  3. 依次选择考点省份,填写证件类型(一般为身份证),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然后点击“提交”。

  4. 核对准考证上所列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考号)、考点和考场,若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学校教务处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准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赴考,不得携带包括手机在内的电子科技类产品和与考事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1. 考生须按时入场,按座位对号入座,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按时正确粘贴条形码。

  2. 非听力时不得佩戴耳机,结束铃声响起时,须立即停答,依考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考场秩序。

  3.考生须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若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处理,若情节严重甚至违法犯罪**,将由执法机关依法惩处。

  近来有少数不法分子借此机会传播“真题”、“”、“保过”等虚假信息,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不轻信、不购买此类信息,以免遭受损失甚至违法。

  建议考生仔细检查携带的证件和用品,按时赴考,保持身心轻松,做到沉着冷静、稳定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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